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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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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固废-设施验收许可
亮点七:取消固废-设施验收许可深入-“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新要求,取消了对固体废物污染-设施验收实施的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将原《固废法》第十四条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修改为新《固废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污染-攻坚决胜之年,新固废法值得期待!
时隔25年,历经一次修订、三次修改,2020年4月29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三审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问题导向,回应-期待和实践需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长效机制,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污染-攻坚决胜之年,新固废法值得期待!从6章91条到9章126条,增加了什么?有哪些亮点?现行固废法是1995年制定的,历经2004年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三次对特定条款进行修正。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1、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根据要求,需要对被鉴别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报告形式说明判定结果。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百二十四条
固体废物什么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百二十四条一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产品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